2025年4月22日,蒙古国总理直属的“经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昨日召开。会议讨论了《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的私营部门意见,以及应对全球经济形势的必要措施。
首席副总理、经济发展部长鲁·钢图木尔向委员会介绍了全球经济形势及对蒙古国的风险。他指出,全球不确定性指数升至历史第二高水平,达53,仅低于2020年疫情期间的56。亚洲开发银行数据显示,受贸易战影响,2025年全球经济增速预计下降0.4%,2026年下降0.7%;中国经济2025年下滑0.4%,2026年下滑0.9%。这对依赖矿产品出口的蒙古国经济不利。为此,需推动《矿产品交易所法》修订、“黄金”计划、发展银行改制为进出口银行、修订《公私合营法》等举措。
他还强调,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拟签署的临时贸易协定是《远景2050》的重点任务,也是当前投资萎缩、不确定性加剧背景下开拓市场的关键机遇。
出口方面,尽管煤炭出口价格下降38%,出口总额减少10亿美元,但出口量与去年持平。铜精矿价格上涨19%,出口量增加26%。外汇储备目前为50亿美元。
会议听取了财政部关于提高国家财富基金效益及根据经济形势分配矿产资源使用费的方案。会议指示负责人整理委员建议,提交内阁审议。
能源分委员会成员巴特尔蒙赫介绍了《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内容。从蒙古国家工商会和商业委员会收到270多项意见,归纳为12项主要建议。《能源法》2001年通过,现需修订,包括更新新能源项目招标程序、简化涉及的48种许可流程、实施“一站式许可服务”、引入可再生能源用户分类及认证机制、纳入稳定性协议规定、明确财政补贴机制、引入“掉期交易”机制等。
总理表示,应整合能源领域理念,改善法律环境,政府将积极推进。他指出,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及贸易关税变化对蒙古经济政策带来挑战,需采取应急准备,呼吁私营部门参与并提出建议。
总理强调,未来经济发展委员会会议将听取私营部门的重要项目信息,政府将建立支持机制。